数千万吨无处填埋的煤矸石山西吕梁不能承受的生态之重易游娱乐城- YY易游体育官方网站- 体育APP
2025-08-30 19: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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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在当地看来,以往对工业固废的管理多依据国家层面法律法规,在地方实际执行中,缺乏贴合吕梁市具体情况的细化规定,导致管理存在诸多漏洞。通过立法,可以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对企业主体责任的约束,构建系统、完善且具针对性的地方工业固废管理体系,有效提升管理效率和水平。及时制定条例,不仅能为固废利用企业提供明确规范,推动固体废物利用方式向高效、高值、规模化利用转变,实现资源循环利用,还能带动相关产业链的延伸和拓展,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为吕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