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用地易游娱乐城- YY易游体育官方网站- 体育APP最新政策梳理
2025-05-24 19: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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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占用一般耕地,但应严格控制,同时要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根据166号文明确: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 即除国家安排的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外,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通过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
天津: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面积的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50亩(含)以上的规模化粮食生产配建的辅助设施用地规模,控制在种植面积的0.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畜禽养殖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面积的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水产养殖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面积的7%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天津市规划资源局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
山东:作物种植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30亩;水产养殖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畜禽养殖辅助设施用地规模,按养殖类型予以区分。其中,畜类养殖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项目总用地面积的20%以内,最多不超过50亩;禽类养殖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20亩。——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